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北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面向全国招生的第一批录取院校和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涵盖文、史、哲、理、工、经、法、管、教、医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6年承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2、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各项目招收人数最终根据考核成绩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考生,入学前年龄不超过22周岁,足球、田径项目考生入学前年龄不超过20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其毕业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学历进行认定并加盖公章。未经同等学力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报考。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一级运动员现场报名,二级运动员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
1.一级运动员报名时间:2014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二级运动员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综合楼113室)
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不接受函报。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须提交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交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习证明;②毕业学校推荐意见;③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和复印件(备存);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存);⑤运动成绩证明(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竞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秩序册的原件);⑥近期免冠登记照片三张;⑦专项测试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规定收取。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湖北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4.一级运动员测试时间:2014年3月18日下午2:30开始
二级运动员测试时间:2014年4月3日下午2:30开始
6.测试办法按照《湖北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执行。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拟单独考试录取的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不分文理科,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化水平测试。由学校根据整体运动水平及目前的招生项目的布局,对其全面考核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人数的20%。
2.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对于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由学校根据整体运动水平及目前的招生项目的布局,对其全面考核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学校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布局、招生计划等,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名单。
4.专项测试合格者名单将在湖北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1.为保证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在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组织专项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拟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资格。
3.我校将严格实施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纪律的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将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的报考和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所有招生信息在湖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4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7-86727004,8672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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