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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07年体艺特长生招生规定

来源:   发布日期: 2007-04-02    审核: 点击:  

湖北大学2007年体艺特长生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体、艺特长生考试和录取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我校特对2007年招收体艺特长生作出以下规定:

一、招生计划与项目

艺术特长生:15 项目: 器乐 舞蹈

体育特长生:31 项目:田径 足球 乒乓球 武术 游泳

二、报名与考试

1、报名:考生报名由生源所在学校组织,统一到当地招办报名;报名资格和条件由省考试院审查。

2、考试:体、艺特长生都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测试于3月31日至4月1日在武汉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体育特长生测试于4月7日至4月9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运动场举行。一级以上(含一级)体育特长生报考我校由我校组织专家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

1、凡艺术特长生经省测试合格者,录取执行高校文理科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

2、体育特长生经省测试合格者,录取执行高校文理科二批本科(二)的控制线;经测试合格并带有星符号者,录取执行高校文理科二批本科(二)控制线的60%分,此类考生录取人数占体育特长生录取计划的30%

3、经省测体育特长生达一级以上(含一级)根据政策由我校实行单独招生①文化课考试为:语文、数学、外语②组织专业复试。此类考生录取人数占体育特长生录取计划的20%

4、湖北大学2007年不招收体艺特长生专科生。

四、资格审查

凡录取的体艺特长生,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上一条:湖北大学2007年美术专业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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