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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今年将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

来源:   发布日期: 2008-01-10    审核: 点击: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扩大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影响,今年我校将独立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我校专门制定了《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主管校领导为组长,校招委成员、艺术学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以利各项考务工作有序开展,并要求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力争不出差错,确保考试工作公正、公开、公平,让社会、考生放心,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今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以下几个变化:

1. 扩大本省招生计划

2007年我校美术专业在湖北省招生形势良好,为了进一步满足考生的求学愿望,我校今年增加了在湖北省的计划投放,由去年的40名增加到了60名。

2. 按艺术类招生,给考生更多选择

我校今年按艺术类招生,该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两个专业,考生考试科目一致,合格证按艺术类发放,按艺术类招生。考生进校一学期后通过考核双向选择专业,再实行分流培养。

3. 招生专业设置多个方向

2008年我校艺术类设有两个专业,六个方向:美术学专业有国画、油画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有环艺、平面、动画、装饰设计方向。共招生本科生160人,文理兼收。在专业内设置多个方向有利于考生在学习中拓宽知识面,动手能力,有利于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同时有利于就业。

4. 扩大考试科目总分值

我校今年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200分)速写(100分)色彩(200分),根据省招办投档规则,扩大专业课分值在录取中考生专业分比例将有所提高,有利于增加专业突出考生的上线录取机会。

5. 录取办法更倾向专业突出的考生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但对投档考生中专业课考试成绩列前1/3的可优先录取,这部分优录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降至50分。根据省招办对艺术类考生投档规则,我校对投档考生再按专业成绩按60%和文化成绩按40%相加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 加强指导,加强监督

艺术类考试属国家级考试,我校极其重视这项考试工作,专门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整个考试工作。校纪委全程参与工作,从命题、封拆卷、阅卷、登分、发放合格证等各项工作均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做到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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