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艺术类
| 455
| 295
| 352.82666667
|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
| 597
| 493
| 523.24166667
|
体育类、艺术类均为投档成绩计算,其中体育类投档成绩为文化+术科,艺术类投档成绩即文化成绩。
2008年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联考+校考)×60%+文化成绩×40%(山东省考生按校考×60%+文化成绩×40%)的标准折合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但专业成绩(联考+校考)×60%(山东省考生按校考×60%)位于前1/3的,外语单科成绩可降低10分后,再折合计算总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