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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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主要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日期: 2004-04-06    审核: 点击: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

2日

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

上旬

确定、公示艺术专业联考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15日前

接收院校的招生来源计划、招生章程

上旬

召开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开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5日前

各市县招办上报保送生推荐名单

26-28日

接收市(州)上报的体检信息

月底以前

接收高校报送的艺术专业合格考生信息

5月

上旬

开展招生政策和志愿信息采集技术培训;发放考生档案袋

10-14日

办理优录审批手续,接收优录信息

10-14日

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核手续

10-25日

接受考生体检专项复检

下旬

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培训及演练

月底

公示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入围考生名单、保送生录取名单、优录考生名单、艺术专业合格名单等

下旬

发放机读志愿卡和志愿信息采集程序

6月

月初

公布高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10日前

办理硕士研究生录取审核手续,各招生单位发录取通知书

10-14日

集中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专业)志愿

25日前

市(州)招办报送提前批录取院校(专业)志愿信息,开展填报志愿工作检查

26日

给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提供第一志愿生源和成绩信息

27日

公布高校招生录取各批次投档资格线

28日

提供军校(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参加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名单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6月

月底

办理单独招生院校录取手续,公示单独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名单

28-7月1日

集中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志愿

29-7月3日

军校(国防生)招生政审面试体检、公安体能测试,7月4-5日军检表扫描

20-7月5日

办理2004年度博士研究生录取审核手续

全月

网上录取技术准备

7月

7日前

接收市(州)招办报送的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志愿信息

9日前

市(州)招办向省招办上交飞行员合格考生纸介质档案

10-12日

提前批本科录取,艺术本科(一)和体育本科录取

13-17日

第一批录取,艺术本科(二)录取

16日

第一批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

18-22日

第二批本科(一)院校录取,艺术和体育专科录取

21日

第二批本科(一)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

23-26日

第二批本科(二)院校录取

25日

第二批本科(二)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

27-8月1日

第三批本科(一)院校录取

29-8月1日

第三批本科(二)院校录取

31日

第三批本科(一)、(二)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

8月

3-5日

提前批专科录取

6-10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录取

8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

1日、11日

向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提供参考志愿信息

12-22日

院校和考生双向选择

23-27日

自主招生院校凭考生准考证原件办理录取手续

月底

录取数据统计、上报;市县招办给军事院校邮寄军事院校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

9月

中下旬

高校进行新生资格复查

高校在新生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天以内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省招办

中下旬

办理新生入户手续

招生工作总结

上一条:关于2004年审核普通高校招生优录证明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